(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键邦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键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4,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345.20万元。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键邦股份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截至2024年7月2日,键邦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361,079.41元,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3,554,717.01元。键邦股份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键邦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发表了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键邦股份的上述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