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巍华新材: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法律意见书,针对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事项。核查对象包括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这些投资者被认为符合参与战略配售的标准,具备配售资格,且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律师事务所确认了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资金来源、股份限售期及相关承诺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此外,律师事务所还指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数量及其配售股票数量等情况也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