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截至2024年8月,公司已就2023年和2024年的激励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2023年激励计划,公司将回购注销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7.44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5.7162元/股(首次授予)和6.0473元/股(预留授予),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于2024年激励计划,公司将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95元/股,同时注销相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资金同样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律师认为,上述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最后,律师强调,公司还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