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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7.64%股权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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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7.64%股权的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出售其持有的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7.64%的股权。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项出售议案。股权出售对象包括自然人邢大伟、王婷、沈亚平、王碧怡、金晓曼及铸鼎工大自身,交易完成后,万方发展将不再持有铸鼎工大的股权,铸鼎工大也将不再纳入万方发展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铸鼎工大股权的收购历程始于2021年2月,万方发展通过增资和收购股权的方式,成为铸鼎工大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40%。随后,铸鼎工大经历两次增资,分别由哈尔滨宇枫科技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导致万方发展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38.18%和37.64%,但仍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

在股权转让款支付方面,万方发展已支付完毕1000万元增资款和1000万元的第一笔老股转让款,但未能按时支付剩余的部分老股转让款,产生了308.55万元的违约金。此外,由于铸鼎工大未能完成2022年和2023年的业绩承诺,万方发展未支付第三笔和第四笔股权转让款。

关于业绩承诺,铸鼎工大在2021年至2023年的业绩承诺分别为2300万元、3000万元和4000万元,但实际完成情况远未达标。基于此,万方发展与铸鼎工大及相关自然人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协议规定万方发展持有的铸鼎工大37.64%股权将以3613.24万元的价格被回购,其中15.42%的股权以3613.2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晓曼,剩余22.22%的股权因未完成业绩承诺而无偿退还给邢大伟、王婷和王碧怡。

此次股权出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铸鼎工大2024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对公司整体影响较小,出售股权有助于万方发展回收资金,扩大现有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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