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了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姚锦龙主持,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通知一致,网络投票时间也符合要求。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73人,代表股份1,894,718,215股,占总股本的43.796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两份提交公司,一份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