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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 公司章程(2024年7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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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7月))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更新,重点修订内容包括: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公司应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等服务,聘任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公司需确保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 通知和公告:公司可通过专人、邮件、公告、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告方式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事项需遵循特定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等。
  •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多种原因可能解散,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合并或分立需求、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
  • 对外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需提供反担保,且需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审议批准。
  • 股东会的召开: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股东请求等。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发出,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表决权按股份计算,关联交易需关联股东回避。
  •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考虑股东权益、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调整政策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 内部审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人员职责需经董事会批准。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通知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 通知和公告:公司通知方式多样,公告需在指定媒体发布。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涉及公司结构变动的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 股东会的召集: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发出并包含会议详情。
  • 股东会的召开:股东会需保证正常秩序,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表决权按股份计算,关联交易需关联股东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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