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7月))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7月修订。公司位于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1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179.155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8336.9015万元已于2024年6月14日实缴到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属镁及镁合金产品、金属锶和其他碱土金属及合金、铝合金的生产和销售,镁、铝制品的生产和销售,铝、镁废料回收,以及道路货物运输等。公司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满意价值。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设有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3人,职工代表2人。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每年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职权。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由宝钢金属派出的董事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党委负责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修改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公司实行民主管理,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向工会拨缴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