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7月更新。公司注册资本为352,924,278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药、化工产品生产技术转让,农膜销售,进出口商品,医药产业资产管理,发电业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与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与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等。公司股份总数为352,924,27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章程等事项。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2名副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公司设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公司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遵循国家规定,每年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由董事会批准,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1年,可以续聘。公司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公告等,公告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刊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