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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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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0,609,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01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多项议案。关联股东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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