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名,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8%。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的禁止情形。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