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药明康德: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该意见书,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包括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及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4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509份的议案。此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及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药明康德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