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意见书中详细阐述了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问题,包括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考虑、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股权质押融资的合规性、借款协议的主要条款、认购对象的还款能力分析、是否存在对外募集或代持情况、是否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此外,意见书还提到了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董事会前投入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以及结合相关监管规则进行的核查和意见发表。最后,意见书确认了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6-9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