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7月))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以及提名、选举和持续管理流程。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且每年至少在公司现场工作15天。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详细说明其履行职责的情况。此外,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并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其正常履职可能带来的风险。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任期、辞职和补选流程,以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