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该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下属企业。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委派至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范围涵盖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回购股份、重大风险情况、公司基本信息变更、核心竞争能力风险、研发进展、财务报告差错、股份变动方案等。报告程序要求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预报,并在进展或变化时报告具体情况。违反报告制度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或追究赔偿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上报信息是否需要公开披露,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