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评估战略规划、研究重大投资、融资和担保方案,以及监督安全风险管理等。决策程序涉及投资评审小组的前期工作准备和提案提交,委员会讨论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议事规则规定了会议召开方式、通知时间、表决方式和保密义务等。该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