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内部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该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