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卢生江))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卢生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卢生江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声明中确认卢生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且在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方面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以及在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同时,卢生江先生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