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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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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原因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未准确报告一致行动人范围,导致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不准确。同时,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和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也收到了类似的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他们对一致行动人及权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以及超比例违规减持股份等问题。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表示深刻认识到错误,将采取纠正措施,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购回超比例减持和违规减持的股票,产生的收益将上缴给公司。截至2024年7月23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回346,500股。公司强调,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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