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注册申请,中国证监会已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发行涉及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已全部完成,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多次审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国资机构备案和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发行过程由中金公司和中航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向388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最终14名投资者提交了申购报价单,经过定价和配售,确定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发行数量为88,287,22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73.46元。所有获配对象均签署了认购协议,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并完成了验资。发行对象包括中航科工、机载公司及其他12名特定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