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24年7月))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24年7月)。该细则旨在强化责任意识和结果导向,保障绩效考核的有效实施。考核对象包括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可参照执行的党委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董事长的考核指标由经营业绩和党建考核构成,涉及公司主业地位、市值管理、经营成果、重点工作、管控事项和党建工作。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包括经济效益、专项工作和管控指标,具体有营业收入、净利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并从年度重点工作中选取3-5项个人分管工作进行考核,同时考核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
年度考核周期为自然年度,考核程序包括签订个人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撰写述职报告、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与公司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挂钩。
考核结果运用依据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规定,最终考核结果需向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该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附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权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