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冠豪高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所有独立董事参加,需过半数同意才能审议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且这些特别职权的行使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可采取多种形式,会议记录需详细,公司需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该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