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5,093.57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作为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确认京北方符合发行条件。中金公司聘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完成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此外,京北方已聘请中金公司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资信评级机构。京北方的此次发行已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将用于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和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