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激励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