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珠海冠宇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回购股份6,519,830股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7月8日,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6,519,788股未参与利润分配。公司计划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总股本为1,127,286,261股,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120,766,47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2,606,947.71元(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0.2684元/股,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4.29元/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小于1%。珠海冠宇承诺在提交申请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实施可能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行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