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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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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自查表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过去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且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也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并设立了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过10年,且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包括了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的承诺、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意见。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公司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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