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 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3年7月26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42,100,000股,总股本为420,957,142股。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涉及21名股东,共计159,457,493股,占总股本的37.88%。
- 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4年7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发生变化。
- 限售股股东已作出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等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9,457,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8%,包括战略配售股7,151,233股和其他限售股152,306,260股。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列出了各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和剩余限售股数量。
- 保荐人认为,威迈斯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