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燃气关于“燃23转债”付息的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燃23转债”付息的公告摘要如下: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7月29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7月29日
- 发行总额:30亿元
- 利率:第一年0.20%
- 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
- 年利息计算:I=B×i
- 付息对象:2024年7月26日登记在册的“燃23转债”持有人
- 付息方法: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
- 个人投资者所得税:20%税率,税后利息0.16元/张
- 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缴纳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征收
- 发行人联系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电话0755-83601139
- 保荐机构及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755-8213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