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的议案》,确定了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 选举付亚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 选举林俊波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 聘任林俊波女士为公司总裁。
- 聘任潘孝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英骅先生、虞迪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 聘任虞迪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聘任高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签署融资协议并提供担保增信措施的议案》,授权公司总裁签署与公司融资相关的协议,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增信措施。
所有议案均获得7票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