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 中小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58元,大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50元。
- 分红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3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24日。
-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实施差异化分红,大股东因捐资助学对中小股东进行全额补偿,补偿额为77,178,848元。
-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053,723,208.80元,平均每股分配金额为0.28元。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方式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28元。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公告详细说明了税款处理方式。例如,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持股期限有不同的税负。
- 联系咨询方式:联系地址为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1号,联系电话为0951-555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