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7月))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运作,强化董事会秘书作用,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且需具备良好职业操守。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受《公司法》限制、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现任监事或被交易所认定不适合者。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涵盖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维护、会议筹备与记录、保密工作、媒体关注回应、法律法规培训、以及确保公司合规。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且需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公司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若董事会秘书无法履职,证券事务代表可暂时代行其职责。
董事会秘书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时公司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若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董事会应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并尽快确定人选,若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需代行职责直至新任秘书上任。公司与董事会秘书签订的保密协议要求其在职及离职后持续保密,除非涉及公司违法违规信息。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完成工作交接。
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以国家法律为准。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于2024年7月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