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3.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对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对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对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7.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对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8.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1日下午2点在公司16楼会议室召开。
以上议案均获得7票赞成,无弃权或反对票。其中,议案1至议案5以及议案8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