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根据意见书,合兴包装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合兴转债”)在2024年6月3日至7月15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的回售条款。因此,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合兴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38元/股,经过多次权益分派调整,最终转股价格在2024年6月6日调整为3.81元/股。截至2024年6月28日,合兴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299,920,300.00元。天衡律师认为,回售条款实施条件已满足,债券持有人有权行使回售权,但需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公司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