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在章程条款旁注中,明确了“《公司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保持了对“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3”、“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3D”、“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4”和“《章程指引》”的定义。
章程制定依据中删除了《特别规定》、《必备条款》、《修改意见函》、《批复》等规定,保留了《公司法》、《证券法》、《必备条款》、《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
删除了原章程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规定,改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股数由1,437,478,880股增加至2,017,167,779股,其中A股由1,149,211,680股增加至1,613,593,699股,H股由288,267,200股增加至403,574,080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1,437,478,880元增加至2,017,167,779元。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缺乏会计专业人士时,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若独立董事不满足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人数、资格或独立性要求,公司须立即通知香港联交所,并在60天内委任足够数量的独立董事以满足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及措施等事项。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时,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一定标准时,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包括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等。
董事会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可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或类似电子通讯工具召开,只要参加会议的所有董事能够听到并彼此交流,均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