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流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席,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对人选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还负责拟定向全资及控股企业委派董事、监事的标准,并核查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包括与相关部门沟通需求、广泛搜寻候选人、收集候选人背景资料、征求候选人同意、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步骤。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须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通知包含时间、地点、期限、议程和发出日期。委员在涉及自身或近亲属提名时需回避,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决议需主席签发并报董事会。此外,提名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持其工作并回答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