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润达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0,262,0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78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64,8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95%。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14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票数为226,341,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0%。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