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于2024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与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浏阳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共同投资设立湖南金房中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金房能源出资2600万元,占股65%,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400万元,占股35%。该子公司将从事能源投资、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工程设计、电力供应、光热发电上网调峰、热力生产和供应以及煤炭和建筑材料销售等业务。此次投资旨在推进公司全国性市场布局,落实综合能源服务与生物质供能项目,探索新业务模式,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投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3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罗皓,主要业务包括能源投资、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工程设计等,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合资协议中,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金房能源提名2名,浏阳中节科技提名1名,董事长由金房能源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产生。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浏阳中节科技提名。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分别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均由金房能源推荐或提名。此外,双方同意在合资公司设立后,由合资公司购买浏阳中节科技的供热资产,具体转让方式和价格将另行协议确定。合资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且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