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了法律意见服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通知,定于2024年7月12日在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启航路188号公司四期工厂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补选邱保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邱保印先生以99.9775%的得票率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代表股份329,368,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478%。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