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不提前赎回耐普转债的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自2024年6月24日至7月12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耐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了“耐普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然而,公司在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决定,本次不行使“耐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使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也不会行使提前赎回权。自2025年1月12日后首个交易日起,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重新评估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此外,公司自查显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耐普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未进行交易,且目前未持有“耐普转债”,也未收到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耐普转债”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