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11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其中,首次授予92.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0.21%,预留23.1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0.05%。股票来源为公司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公司成立于1996年,2019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专注于电力行业,研发了填补国内外空白的九类创新产品,曾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企业创新能力1000强。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电力系统变电站复合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和橡胶密封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9亿元,净利润1.58亿元,每股收益0.3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7%。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现有8位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若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过失、违法违纪等原因离职,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此外,计划详细阐述了在不同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式,包括激励对象退休、丧失劳动能力、身故、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等情况下的处理办法。公司还明确了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包括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调整方法,以及回购注销的程序。会计处理方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预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将按解除限售比例摊销。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包括生效程序、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禁售期等。授予价格为每股12.43元,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将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