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4年7月修订))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确保独立董事尽责履职。规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以及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和专业委员会的构成。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益关系,且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规则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并要求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包含基本情况、依据、合法合规性分析等内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若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此外,规则强调了独立董事的年报工作规范,要求其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关注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事项。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及时提供会议资料,并建立沟通机制,确保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报告中需详细说明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