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了法律意见。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作为召集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详细说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中贝通信大厦22楼会议室举行,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李六兵主持。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17,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票数为4,067,900股,占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1.0758%,反对票数为949,506股,占18.9242%,无弃权票。持有“中贝转债”的股东李六兵、李云、姚少军及孟宪海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97,649,991股未计入表决权股份总数。此外,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也持有“中贝转债”,出于谨慎原则回避表决,合计持有的38,500股未计入表决权股份总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