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在江苏省昆山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15:00开始。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提前15天告知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76,470,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82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76,470,450股,占99.9999%,反对票数为100股,无弃权票;二是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票数同样为176,470,450股,占99.9999%,反对票数为100股,无弃权票。中小投资者对这两项议案的反对票均为100股,占其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且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已获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