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摘要,宣布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产发)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持有的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瀚瑞控股)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大港股份49.20%的股权。本次收购已获镇江市政府批准,由于涉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收购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收购前,瀚瑞控股为大港股份控股股东,持有285,579,110股股份,占总股本49.20%。收购完成后,瀚瑞控股仍为大港股份控股股东,镇江市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承诺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委托他人提供未披露信息。
收购人镇江产发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控股公司服务、投资活动、企业管理、房地产租赁和土地整治服务。镇江产发由市国资委全资持有,后者隶属于镇江市政府,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镇江产发控制的核心企业包括瀚瑞控股、镇江低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类金融、城市建设、资产运营、载体经营等领域。
收购报告书摘要还提及,瀚瑞控股持有大港股份的部分股份(9,172,662股)自2021年起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延长至2027年3月18日,涉及瀚瑞控股子公司与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纠纷。除该情况外,收购涉及的股份无其他权利限制。
此外,收购人表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导致股份变动,将依法履行程序并披露。收购人已聘请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就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