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胡启金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在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16号公司25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392,510,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5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74,444,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531%;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065,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9%。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韶能集团绿洲生态(新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83,266,82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51%;9,243,361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49%;0股弃权。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林映玲、陈志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