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由董事长胡启金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韶能集团绿洲生态(新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计392,510,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5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374,444,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531%;网络投票的股东15名,代表股份18,065,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9%。中小投资者股东16名,代表股份18,447,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核查和见证,确认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