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可转换公司债券“大叶转债”(债券代码:123205)将于2024年7月17日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债券(面值1,000.00元)利息为2.0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6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均为2024年7月17日。计息期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票面利率为0.20%。持有“大叶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将由证券公司等机构按20%税率代扣代缴,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60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2.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付息,向其指定银行账户划付利息资金,再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相应付息网点。债券持有人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则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2024年7月17日,下一年度利率为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