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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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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集泰股份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集泰股份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包括诺德基金、财通基金、华夏基金、UBS AG和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共发行26,092,671股A股,每股发行价6.50元,新增股份于2024年1月8日完成预登记,并于2024年1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限售期为6个月。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98,845,123股。所有发行对象承诺自上市起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且均遵守了该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6日,上市流通数量为26,092,671股,涉及5名股东和36个证券账户。中航证券认为,集泰股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股东已履行限售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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