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促进内部控制建设,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主任委员需由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成员需具备胜任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董事会负责定期评估成员独立性和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职责涵盖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以及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具体包括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与专业性,提议聘请或更换审计机构,审核审计费用,与审计机构讨论审计范围、计划及重大事项,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无管理层参与的单独沟通会议。内部审计监督职责包括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审阅年度审计计划,督促计划实施,听取审计中心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
审计委员会还负责督导审计中心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如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以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尤其是与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等的资金往来。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若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