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燃气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28,337,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60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杰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在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关于选举肖春林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数为2,227,355,556股,占99.9559%,反对票数为981,900股,弃权票数为100股。关于选举霍志昌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样获得通过,同意票数为2,227,015,656股,占99.9406%,反对票数为1,321,800股,弃权票数为100股。
公司12名在任董事中有7人出席了会议,3名在任监事中有2人出席。董事会秘书和其他2名高管也参加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刘晓驰和王成昊律师作为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