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7月15日支付“龙大转债”第四年利息,每10张债券(面值1,000元)利息为15元(含税)。此次付息针对2023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12日的计息期,票面利率为1.50%。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2日,除息日和付息日均为2024年7月15日。持有“龙大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将由证券公司等机构按20%税率代扣代缴,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2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5元。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付息操作。